大型企业集团集采中心的”三急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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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购与供应管理案例

有位央企高管曾将集团集采中心的核心使命概括为“三集”:集量、集商、集品。集量,是把散落在各子企业的采购需求汇聚起来统一寻源;集商,是将需求向优质供应商集中,实现资源最优配置;集品,则是跨子企业整合相同或相近品类,协同寻源与履约。

这套理论框架并非无中生有。

翻翻二十多年前科尔尼推出的“宝石模型”(Gem Model)——这个在战略采购界颇具影响力的六层级整合策略工具——就会发现,"三集"几乎是模型的中文白话版:采购量集中(11点方向)对应集量,最优价格评估(9点方向)对应集商,产品规格改进与联合流程改进(1点和3点方向)则映射了集品

的逻辑。

理论上,大型企业依托集采中心推进“三集”,应当是一件顺理成章、皆大欢喜的好事。然而,现实往往比PPT骨感得多——在无数企业的实践中,集采中心的日子并不好过,“三急”如影随形,让人头疼不已。

第一急:地位尴尬,集采中心“名不正则言不顺”

一家运转良好的集采中心,理应是集团采购战略的“大脑”,负责品类策略的深度策划与执行。但现实中,不少集采中心的实际功能被定位在“招标中心”——流程上合规,动作上机械,战略上缺席。换言之,有权发标书、没权谋战略,活脱脱一个“工具人”角色。

服务项目型业务子企业的集采中心,由于不能事先介入子企业的项目规划,造成具体品类的采购招标由子企业的项目节点触发,不仅在时间上被动,也无法提前进行“集品”和“集量”策划。最终,这样的集采中心逐渐沦为招标中心,成为子企业采购过程中的一个环节,虽然形式上实现了合规。

更让集采中心左右为难的,是在组织架构中的层级错位。设想这样一幕:某集采中心是三级企业,而其服务的对象却是二级企业。业务上要“服务”人家,层级上却“矮”人家一头。在官本位气息较浓的企业文化里,推动集中采购时,一句“你们算老几”便足以让整个工作陷入僵局。地位不对等,协调步难行。

还有一种更隐蔽的困境,源自“管办分离”的政策导向。集团总部的采购组织为避免与子企业产生“责权利”纠纷,主动将自身的职能收缩为制度撰写员和合规检查员。理论上,集采中心可以代为“出头”;实际上,一旦集采中心和子企业闹出矛盾,总部往往选择沉默、和稀泥,甚至悄然“甩锅”。

更有意思的是,许多集团采购组织仅配置三五名员工——连自保都捉襟见肘,更遑论给集采中心撑腰壮胆了。

破局之道:集采中心必须在组织架构层面争取应有的地位,明确赋予其品类战略策划职能,而非简单定位为招标执行平台。集团高层的政治背书,往往是集采中心能否发挥作用的先决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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